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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18年元旦放假的通知

日期:2017-12-14 点击数:

交校办发〔2017〕18号

各院、处及有关单位: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2018年部分节假日安排的通知》(国办发明电〔2017〕12号),学校决定2018年1月1日放假,与周末连休。具体安排如下:

 2017年12月30日、31日(星期六、星期日)照常公休;2018年1月1日(星期一、元旦)为法定节假日;1月2日 (星期二) 教职员工正常上班,学生正常上课。

 各院(部)务必将以上放假安排通知到有关任课教师和学生,不得出现教学事故。

 各单位接到通知后,要对本单位的安全工作进行一次全面彻底的检查,妥善安排好值班和安全、保卫等工作,遇有重大突发事件,要按规定及时报告并妥善处置,确保假期安全。请各单位将2018年元旦值班表,于2017年12月29日前,统一通过学校办公自动化系统报送(登录OA系统首页,点击“2018年元旦值班表报送”,填写相关内容)。

 特此通知。

 

校长办公室

2017年12月13日

上一条:关于办理2018年度校园机动车辆通行证的通知

下一条:关于办理2018年度兴庆家属区车辆通行证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