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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信息通信工程(085402)信息与通信工程项目硕士培养方案

日期:2023-09-12 点击数:


一、培养目标 

培养学生掌握信息与通信工程领域坚实的基础理论和宽广的专业知识、具有较强的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能够承担专业技术或管理工作、具有良好的职业素养的高层次应用型专门人才。

二、培养方式与学习年限

1.培养方式:

1)全日制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实行学分制。

2)采取协同培养方式,实行“双师型”指导模式,由校内指导教师和校外合作导师共同开展研究生指导工作,负责研究生培养计划制订、专业实践安排以及学位论文指导等事宜。

2.学习年限:学习年限为2-3年。

三、培养环节

培养环节包括课程学习和必修环节。其中课程学习应至少完成26学分,必修环节12学分。课程由学位课和选修课组成,必修环节包括学术活动(讲座)硕中期考核(硕)专业实践

电子信息通信工程(085402)信息与通信工程项目

课程学习与必修环节基本要求

  总学分 38[注:工程类硕士36]  3
其中:课程学习26学分[注:工程类硕士课程学习24学分]必修环节12学分
培养环节 序号 课程编号 课程名称 学分 类型要求 备注
     公共学位课 1 MLMD600314 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与实践 2 必修7学分  见注
2 PHLS600114MLMD600514 自然辩证法概论 (或 马克思主义与社会科学方法论 1
3 / 第一外国语 2
4 / 工程伦理 2
专业学位课 1 INFT710805 信息论与编码 3 必修8学分 见注
2 INFT610405 信号检测与估值 3
3 MATH600507 数理统计 2
4 MATH600607 随机过程 2
5 INFT610605 线性空间与矩阵分析 3
6 INFT610205 数字信号处理(II 3
7 INFT610105 Digital Image   Processing 3
8 INFT810105 计算机视觉 2
9 INFT711405 矢量量化与图像处理 2
10 INFT710705 视频处理与通信 2
11 INFT610505 天线与无线电波传播 3
12 INFT710505 微波有源与无源电路原理 3
13 INFT710905 高等电磁理论(B 3
  实践性课程  1 INFT711005 微波设计与综合测量实验 2 必选4学分 见注
2 INFT712105 天线设计、组装与测量 2
3 INFT711305 盲信号处理 2
4 INFT710405 可编程逻辑器件原理及其应用 2
5 INFT711805 Advanced   Communication Technology 2
6 INFT710205 数字系统设计与实现 3
院级选修课 1 INFT710305 模式识别原理 3 必选4学分  
2 INFT610305 小波分析导论 3
3 INFT600305 时频分析及其在工程中的应用 2
4 INFT600205 神经网络理论及应用 2
5 INFT711105 非平稳信号的广义小波分析及其工程应用 2
6 INFT711205 反问题与机器学习导论 2
7 INFT610705 现代反演理论及其应用 3
8 INFT711705 无线通信 2
9 INFT710105 通信网络理论及其应用 2
10 INFT711905 Principle of Digital   Communication 2
11 INFT610805 Optimization theory   and its applications in signal processing and communications 2
12 INFT712305 Multi-Antenna   Techniques and Their Applications 2
13 INFT712705 5G移动通讯系统 2
任意选修课 1 / 在全校课程中任选(或在列出的目录中选修)   选修其余学分 见注
1 BXHJ600399 学术活动(讲座)硕士 1 必修12学分 见注
2 BXHJ600799 中期考核(硕士) 3
3 BXHJ600999 专业实践[校内+校外] 8

备注:教育部规定必修学位课程,由研究生院统筹安排。专业学位课为本专业学位类别核心知识内容,同一专业学位类别下同属一个学院(部)的核心课程应基本相同。实践性课程为满足研究生在专业实践和课题研发中所需的专业知识课程,鼓励由产业专家负责或参与授课。实践课设置门数不限,合计至少4学分。任意选修课为满足研究生专业知识技能培养需要而选择修习的课程。学术活动(讲座)是指本学科所开系列讲座、学术活动;中期考核具体内容可包括:论文研究内容简介、研究进展情况、下一步工作计划等;专业实践按照学校有关规定执行,具有2年及以上产业工作经历的研究生专业实践不少于6个月(校外),不具有2年及以上产业工作经历的研究生专业实践不少于1年(校内+校外)。

备注:

教育部规定必修学位课程,由研究生院统筹安排。

专业学位课为本专业学位类别或领域核心知识内容,同一专业学位类别或领域的核心课程应基本相同。实践课为满足研究生在专业实践和课题研发中所需的专业知识的实践性课程。实践课门数不限,合计4学分。

方向定制课为按照本方向需求而专门定制的课程。

任意选修课为满足研究生专业知识技能培养需要而选择修习的课程。

提示:为充分利用行(企)业智力资源,在以上专业学位课和选修课中,由行(企)业专家讲授的课程不少于4学分。

硕士研究生学术活动(讲座)分为必听讲座和选听讲座。必听讲座包括科学道德与学风建设”1次、职业生涯发展与规划导论”1次;选听讲座包括与学科紧密相关的学科前沿系列专题讲座和企业或工程方面的讲座6次,完成全部8个讲座后记1学分。中期考核具体内容可包括:论文研究内容简介、研究进展情况、下一步工作计划等。专业实践按学校规定执行。

四、课程学习

本培养方向的学位课程一般要求在入学后第1学期内完成,部分选修课在第2学期完成。凡选入培养计划的课程即使学分超出也必须完成修课, 挂科必须重修。

五、专业实践

1.具有2年及以上企业工作经历的工程类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专业实践时间不少于6个月,不具有2年企业工作经历的工程类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专业实践时间不少于1年(其中校内6个月,校外6个月),共计8学分。校外专业实践通常安排在第二学期后半学期开始,在协同培养基地或经学科审核的企业进行,实践时间不少于6个月。

2.专业实践的选题围绕培养方向,由合作单位配备的校外导师根据企业一线的实际工程问题确定。围绕选定的实践题目,由校外指导教师指定学生的实践岗位,明确实践内容,制定实践计划和考核标准。实践过程中,由校内导师和校外导师联合定期对学生实践效果进行指导、评价和监督。专业实践结束后,研究生提交书面实践工作总结报告,由学院与合作单位联合组织对其进行考核答辩,考核通过后,方能进入论文环节,并以实践课题作为论文选题,开展论文工作。

六、论文选题与中期考核

1.论文选题应来源于应用课题或现实问题,并具有明确的职业背景和应用价值。学位论文研究工作是工程类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综合运用所学基础理论和专业知识,在一定实践经验基础上,掌握对工程实际问题研究能力的重要手段。选题应来源于工程实际或者具有明确的工程应用背景。学位论文研究工作一般应与专业实践相结合,时间不少于1年。

2.中期考核主要是对研究生完成的论文工作进展情况进行检查和评议,综合考察研究工作的成果。研究生中期考核由学院统一组织,评审专家小组应由至少5名副高职称以上(含副高)专家组成(其中三分之一为校外专家),考核不合格者将被确定为质量跟踪对象。学院在第三学期末和第四学期末均安排中期考核,第三学期末通过考核的研究生可以在第四学期申请毕业。

3研究生的开题报告和中期报告中应包含实验安全风险评估的内容。

七、学位论文

1.学位论文由校内导师和校外导师联合指导,论文内容由导师和学生商量确定。 

2.学位论文选题应直接来源于相关合作单位的生产实际或具有明确的工程应用背景,研究成果要有实际应用价值,论文拟解决的问题要有一定的技术难度和工作量,论文要具有一定的先进性和实用性。要把完成学位论文和专业实践有机结合起来。

3.研究生在论文研究阶段需进行中期考核。

4.学位论文形式可以是研究报告、调研报告、软件研制、规划设计、产品开发等形式,论文字数要求3万左右。

5.研究生完成学位论文并通过预答辩后,方可进入论文评阅及正式答辩。论文一般需2位评阅人评阅,其中1位须是本行业知名专家,一般应具有我校校外导师资格,或具备校外导师相当条件。学生的毕业时间不得早于第四学期末。

6.学位论文答辩由学院按有关规定统一组织。答辩委员会由35名具有副高以上专业技术职称(含副高)专家组成,其中至少1名为企业/行业专家。答辩委员会由3人组成时,其校内外指导教师均不担任答辩委员。

7.具体学位论文选题要求、形式、规范要求、水平要求及评价指标、学位申请条件、评阅及答辩要求等详见电信学院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公布的学位申请实施细则。

八、合作单位资助

1.各合作单位为研究生的专业实践和论文工作实践配备校外导师,提供必要的科研与生活条件,并根据研究生实践情况发放一定的生活补助。

2.合作单位对研究生的实践补贴、奖学金以及科研经费资助等,可根据合作单位的实际情况,灵活处理。

九、实践成果归属

1.围绕合作研究课题,双方导师、研究生取得的学术成果,其知识产权原则上由双方共享或协商确定,发表学术论文(著作)、申请专利、申报奖项等可实行双署名制,未经对方书面许可,任何一方不得向第三方转让。

2.合作双方围绕具体课题成果的产业化仅在合作单位进行。

十、学位授予与毕业条件

研究生按要求在规定的学习期限内完成培养环节要求且成绩合格,通过正式学位论文答辩,由学院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审核通过后,校学位评定委员会批准授予电子信息硕士学位。具体程序参见学校相关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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